首頁組織架構
Governance

組織架構

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下設理事會與監事會,秉持透明治理原則運作。

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最高權力機構 — 議決章程、預算決算、選舉罷免理監事
理事會

綜理會務、審定會員資格、擬訂年度工作計畫與預算決算

理事 15 人 · 含常務理事 5 人
監事會

監察理事會工作執行、審核年度決算

監事 5 人 · 含常務監事 1 人
秘書處 · 各委員會

秘書長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會務,並得設各種委員會、小組

秘書長 1 人 · 任期 4 年